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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
2015-07-14 15:22 信息员   

天津师范大学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

一、适用人员:

1、户籍在本市毕业院校学生集体户或在津外毕业院校学生集体户但为天津生源的应届毕业派遣大学生(以下简称“本市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津外高校的非津生源应届毕业派遣大学生(以下简称“双外应届毕业生”);

3、户籍在本市其它单位集体户或个人户的调动人员(以下简称“市内调入人员”);

4、户籍在外省市集体户或个人户的调动人员(以下简称“外省市调入人员”);

5、户籍在外省市集体户或个人户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

6、户籍在集体户或个人户的博士后出站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二、主要经办部门: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48号 咨询电话:23394772        

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http://www.tjlx.gov.cn/news/lhsx.aspx

天津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学苑派出所:天津工业大学西苑食堂后 咨询电话:83956514        

天津师范大学保卫处: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24号楼一楼保卫处户籍科

三、具体办理流程(办理流程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详见流程图

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本市应届毕业生

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双外应届毕业生

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市内调入人员

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外省市调入人员

新教职工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留学人员

新教职工v落学校集体户办理手续指南流程图(接收出站博士后

备注:

1、关于是否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2、天津市公安局落户政策中标注外省市生源含两区三县(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由外省市院校毕业的两区三县生源参照双“外应届毕业生”办理。

3、户口由外省市调入本市个人户的新入职人员请自行至调入户口对应管理部门咨询相关办理政策。

4、所有办理流程及要件以天津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为准,本办理流程仅供参考使用。

图   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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