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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硕士教师岗位、博士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2-09-14 17:14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应于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填写。

(二)考生应于考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考生登录相关流调网址(https://ding.cjfx.cn/f/9uj1nidm)认真如实填报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不填报,将会影响参加考试。考前流调所填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第一时间予以更新、再次提交。考生可点击相关链接网址(https://ding.cjfx.cn/f/9uj1nidm/query查看及修改已填报信息。                                              

二、考生参考要求

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考生考场设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请考生提前熟悉我校具体地理位置。(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平面图)

(一)考生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917上午7时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本),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流行病学流调表》(附2)以及相关流调网址无异常的,方可扫描“场所码”进入校园;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须持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915上午7时至916上午7时,第二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917上午7时后)。

1.考试前7内有低风险区(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表述为准)旅居史人员;(前往备用隔离候考区

2.考试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前往备用隔离候考区

3.   考试前7天内有津外旅居史的来(返)津可自由流动的人员

三、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一)进入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天津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流行病学流调表》(附件2,打印填写并经本人签字);

6.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二)考试期间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需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2.进入考点后,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3.除核验身份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主动进行健康追溯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招考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五、温馨提示

(一)《流行病学流调表》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参见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查询网址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

(六)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考专题网站和津云”APP-“战疫栏目,及时了解招考和防疫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天津师范大学

2022914





 

附件【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平面图.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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